招标信息
盐城市人民公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人民公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黄海中路80号。

2、工程规模:工程投资额约3720.23万元,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烈士陵园提升改造等工程,其中新建单层陈列室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具体以图纸为准。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市人民公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5、其它:

5.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5.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5.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所有人员相互不得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2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各1;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在监理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监理人投入工程的主要现场项目成员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现场项目成员中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投标时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核实。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1210日至201912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楼 ,联系号码:0515-8820031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9000 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

  人:翟明轩、董亚林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158051059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7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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