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高教公寓商业地块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高教公寓商业地块交通影响评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高教公寓商业地块交通影响评价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与世纪大道交界处(高教公寓商业项目入口位于希望大道侧)。

3、项目规模:盐城市高教公寓公建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约26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交通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完成编制《盐城市高教公寓商业地块交通影响评价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交通影响评价审查。

5、服务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开始咨询服务,在30日内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直至相关部门审查通过为止。

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强制性规定。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城市规划专业工程咨询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工程咨询师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七、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99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15-8980356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江南(中国)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吴满霞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盐城城投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