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路西、毓龙路北侧地块开发策划方案编制等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解放路西、毓龙路北侧地块开发策划方案编制等服务。
2、招标范围:项目东至解放北路,南至毓龙路,西至毓龙路实验学校,北至毓龙路实验学校,规划净用地面积约15128平米,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包含该地块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阶段的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8亿元(不含土地价款,最终投资额以备案为准),本项目服务费约70万元。
4、服务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江南(中国)官方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4、5项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幢4-823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刘女士,联系号码:15251006150)领取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樾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汉治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51006150
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