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城投卡森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城投卡森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城投卡森置业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3、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合作企业成立时股东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的经济内容进行咨询服务、对盐城城投卡森置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对盐城城投卡森置业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主要服务内容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招标人需求,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开展上述审计工作,并将审计底稿及相关取证等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原件)装订成册后与审计报告共同提交招标人,具体按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15万元。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财务审计服务并出具最终正式审计报告。

6、质量要求:合格,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进行审计并出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审计报告。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项目组其他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招标人要求配备到位,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江南(中国)官方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暂停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以上4、5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至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

2、领取地点: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7楼西户招标代理部)。

3、联系电话:吴女士 18361117595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城投卡森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1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裔先生

联系电话:15161973532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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